2018-10-11 07:17 | 掌上温州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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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浙江省政府召开放心消费在浙江推进会,会上公布了2018年上半年全省放心消费社会评价指数,温州排名台州、杭州之后,位列全省第三。会上还公布了省内13家消费者满意、社会认可的示范样板单位,温州市汽车流通行业协会作为全省唯一一家社会组织名列其中。
2016年12月,浙江首次提出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计划。2018年,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将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列入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之一。
上半年全省放心消费社会评价指数,包括一个总指数和四个分指数,四个分指数分别为消费环境安全指数、经营者诚信指数、消费者满意指数和消费贡献指数,总指数由四个分指数加权合成。全省十一个设区市放心消费总指数由高到低依次为:台州、杭州、温州、宁波、绍兴、金华、嘉兴、衢州、湖州、舟山、丽水。消费者满意分指数排名中温州位列全省第二。
温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放心消费”作为全省、全市的民生实事项目,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行动,将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作为重要内容,将便利连锁店、特色购物网站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营主体作为培育重点。截至9月下旬,全市共有2069家经营单位通过放心商店、网店、餐饮店市级复核,1912家经营单位新增为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任务指标完成率分别达149.2%、127.4%,提前并且超额完成了省里下达的任务。
同时,实行“动态监管,动态退出”制度,不定期全面实地回访和网上检查,将不符合条件的经营单位踢出放心商店和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名单。截至目前,已撤销放心商店网店37家,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88家。
温州市市场监管局自主研发全国首个“12315”预警系统,鼓励企业加入“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平台”,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和快速处理绿色通道,培育维权义工组织和队伍等方式,形成全方位消费维权机制。还通过“银企协作”、“协企共推”等创新方式,发动汽车流通、保险等五大行业协会和三大通信运营商推荐优秀企业参与创建“放心消费”单位,并发起“放心消费在温州”社会公开承诺。
在这些发布承诺的单位中就包括此次获评浙江省放心消费建设示范样板单位的温州市汽车流通行业协会。该协会是温州地区唯一获奖的代表组织,也是全省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社团组织。协会会长林建忠表示,取得荣誉是一种肯定,更是一种激励,协会将再接再厉,继续协同会员单位提升汽车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为放心消费工作的全面推进做好表率作用。
温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此次排名第一二位的台州、杭州推出的诉调衔接机制、设立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等创新机制,值得学习借鉴。温州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消费监管维权力度,构建放心消费共治格局,打造“放心消费”温州样板。
(原标题《2018年上半年放心消费总指数温州位列全省第三》,原作者 戴玮,编辑 张亦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