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规范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今天上午,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近日,市政府率全省之先出台了《温州市全面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工作方案》,明确便企改革相关举措。
方案指出,今年内,我市将完成扩面整合涉企证照事项、深化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便利化改革、试点和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等多项提升工作。据介绍,扩面整合涉企证照事项,主要涉及4个方面,包括推行涉企证照“一窗通办”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完善“证照联办”“多证合一”改革、优化涉企证照窗口服务。具体提升内容包括做到“一个窗口受理、后台分类审批、限时办结出件”,实现常态化企业开办(从受理到领取税务发票)5个工作日内完成,进一步扩大证照“跨级联办”范围等。其中,推行涉企证照“一窗通办”改革,市本级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9月底前完成;而其余三项,全市都将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
就深化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便利化改革方面,我市市监部门将完成推进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登记改革,推进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简易化,实施“审核合一”登记制度等三方面工作。具体提升内容包括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承诺制”、建立简易注销登记和一般注销登记配套制度、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等。其中,推进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登记改革需在12月底前完成,推进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简易化需在6月底前完成、实施“审核合一”登记制度需在4月底前完成。
此外,就试点和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我市市监部门将完成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推广“证照分离”改革、探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按照行政审批“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能减掉的坚决减掉”原则,积极探索“照后减证”,全面清理规范98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取消审批4项,审批改备案2项,告知承诺21项,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37项,强化准入34项。其中,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需在6月底前完成,其余两项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 鲍南南
编辑 郑刘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