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装卸直接费用应按以下方法进行归集:
1.以货物装卸业务为成本核算对象的企业,应设置多栏式“主营业务成本——装卸支出”明细分类账,按规定的成本项目设置专栏归集有关费用。
2.以主要货种的装卸业务为成本核算对象的企业,可按货种设“主营业务成本——装卸支出”明细账,并按成本项目设专栏归集有关费用。
3.以货种和操作过程的装卸业务为成本核算对象的企业,可参照以上办法设置“主营业务成本——装卸支出”明细账归集有关费用。
4.以成本责任部门的装卸业务为成本核算对象的企业,可按装卸队、机械队、工具队等装卸作业部门设置“主营业务成本——装卸支出”明细账,并按成本项目设置专栏归集有关费用;对难以归口到责任部门的装卸直接费用,另设“主营业务成本——装卸支出”明细账,按成本项目设置专栏归集有关费用。
5.以码头、泊位等作业场所的装卸业务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的企业,应按作业区和专业码头设置“主营业务成本——装卸支出”明细账,按成本项目设置专栏归集有关费用。
(二)企业装卸队、机械队、工具队等装卸生产部门从事另有收费来源的杂项作业(如机械出租等),应根据非装卸作业的工时记录、机械台时记录、工具领用记录和规定的单位费用或结算价格,编制“与装卸业务无关费用分配表”,据以扣除与装卸业务无关支出,结转由其他业务支出负担。为简化核算工作,也可按所取得的非装卸收入的一定比例作为扣除标准。
(三)装卸业务总成本、单位成本和主要货种装卸总成本、单位成本的计算公式为:
装卸总成本=装卸直接费用-与装卸无关支出+分摊的营运间接费用
装卸综合单位成本=装卸总成本/装卸工作量(千操作吨)
某货种装卸业务总成本=该货种装卸业务直接费用+分摊的营运间接费用
某货种装卸单位成本=该货种装卸总成本/该货种装卸工作量(千操作吨)
货种装卸成本一般年终一次计算。月度按专业码头、泊位或其他成本责任部门归集装卸直接费用,分配营运间接费用,年末计算货种的装卸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非专业码头从事多种货物装卸作业,可根据按责任部门归集的直接费用,分别按以下方式计算货种装卸成本:
1.装卸队的费用按实际从事货种装卸作业的工时比例分摊到有关货种。
2.机械队的费用可按实际从事各货种装卸作业的机械台时比例分摊到有关货种。
3.工具队的费用应分成两部分。工具的采购、制造成本可根据统计资料先分摊到相关货种,工具队的其他费用按各货种分摊的工具采购、制造费用的比例分摊。
4.事故费用、劳动保护费等无法直接记入有关责任部门费用按上述记入货种成本的装卸队、机械队、工具队的直接费用的比例分摊。
5.应扣除的与装卸成本无关的费用参照上述事故费用、劳动保护费用的分摊方法按比例扣除。
财务部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分货种装卸成本汇总资料,按各货种成本项目费用比例分摊直接支付的装卸支出,并编制年度装卸成本计算表。
专业化码头临时兼营其他货物装卸业务,也视同专业码头货种计算。非专业码头经营的货物装卸业务,如果某种货物的数量较少,可忽略不计,按从属多数的方法,归并到其他货种计算。